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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7版:天下/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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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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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明确公安执法规范细则,要求习惯在“镜头”下执法
民警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

N新华 央视

在21日公安部举办的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上,全国公安民警首次通过视频形式,就当前基层一线民警面临的执法难点和困惑问题接受集中培训。此次视频培训主要围绕治安、刑事、交通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执法内容,对民警在执法实践中具体应该怎么做、不应该做什么进行了直观演示。

规范指出,民警执法时应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便衣民警应当主动出示;着装民警可不出示《人民警察证》,但在执法对象要求出示时应当出示。

民警现场查验居民身份证时,对于执法对象出示身份证并排除违法犯罪嫌疑的,要礼貌放行。如果拒绝配合并与民警纠缠,民警可以采取口头传唤、强制传唤等措施。

当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遇到阻碍执法的行为时,要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固定证据。如果执法对象或其亲友拖拽、缠抱民警,可采取拉肘别臂等相对安全的控制动作摆脱纠缠,避免拳击、抓头发、扭脖子等危险动作。

民警执法时,面对群众的围观拍摄,规范要求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

对于交警现场执法,特别强调了民警要控制好情绪,防止因个人言行不当激化矛盾,要保持安全距离,不得站在车辆的正前方或正后方,对有儿童随行的,执法过程中要先对儿童进行安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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