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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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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林莉莉 通讯员 邱文峰 魏贵锡 海都讯 泉州中心市区电动车专项整治第二阶段——暂扣车辆并警示教育,进入尾声。昨日,鲤城、丰泽交警部门在市区各路口开展统一行动,查处电动车不按道行驶、超员载人、闯红灯、加装太阳伞,以及电动三轮车违规载客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3起,开具带车交通警示教育学习单172张。 昨日上午,在泉州市区东街与温陵路交叉路口,10多辆违法上路的超标电动车被暂扣,交警对车主开具警示教育学习单。一辆送快递的无牌电动三轮车被扣下,还被处罚200元,司机说,知道电动三轮车不能骑,但公司迟迟没换车,所以冒险骑出来。 在东湖街与少林路交叉路口,一名情绪激动的男子在和民警“求情”,“我刚从江西过来,不清楚这边的规定,现在赶着要去干活”。男子大吵着要求再给一次机会,并阻止民警开具学习单,为不影响其他市民的情绪,民警将他带到一旁耐心劝说,男子情绪这才稳定下来,接受处罚。 民警称,经过第一阶段的劝导和第二阶段的警示教育,路面上的超标电动车渐渐变少,整治过程中,大部分市民都能配合民警的处罚,但还是有一些市民不理解不配合,不听交警劝阻,甚至还会有一些过激行为。提醒广大市民,依据相关法律,阻碍交警及交通协管员依法履行职务等违法行为,轻则可以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重则构成妨害公务罪,可以立为刑事案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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