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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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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陈志坚 通讯员 杨长平 海都讯 马某是一名卖淫女,租下单身公寓通过微信招嫖。而33岁的江西男子廖某,曾犯抢劫罪被判刑。去年9月24日,马某微信招嫖到廖某,廖某正好在寻找作案对象,看到马某的招嫖信息后就决定抢劫。 隔天晚上7点左右,廖某来到马某位于思明区的单身公寓,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尖刀准备劫取马某的钱财,马某发现后开始呼救,廖某随即上前捂住马某的嘴巴,并用折叠尖刀捅刺马某的腹部,马某反抗并把廖某的折叠尖刀抢下,用它捅刺廖某的右侧腰部,趁机逃脱。随后,廖某被赶到的公安民警抓获。经鉴定,马某的肝隔面裂伤,损伤程度系轻伤一级。 日前,这起案件在思明法院开庭审理,廖某一审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该判决已于昨日生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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