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志坚 通讯员 厦法宣
海都讯 怀疑酒店的经营场所内售卖假货,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将厦门福佑大饭店以及厦门福佑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请求赔偿20万元。昨天上午,该案在厦门中院一审开庭。
香奈儿公司经调查发现,厦门福佑大饭店在其一楼大堂内销售假冒商品。去年8月24日,香奈儿公司委托代理人购买假冒钱包1个,并连房费等在内,由酒店出具住宿发票一张。
香奈儿公司认为,作为高档星级酒店,厦门福佑大饭店对国际知名品牌商品的市场销售渠道及零售价格等,较一般经营者具有更高的注意义务。酒店内销售假冒商品,不仅对香奈儿的商誉造成不良影响,同时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香奈儿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共同赔偿20万元,在酒店大堂内显著位置张贴告示30天等。
厦门福佑大饭店称,涉嫌售假的是酒店一楼的一家平价商场,他们并非出售者。同时,顾客所提供的发票与他们开具的发票不符。
案件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