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戴敏
海都讯 昨日,龙岩市纪委通报4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1.连城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黄开德因公安系统发生多起违纪违法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2014年11月至2016年3月,该局先后有2名局领导和1名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1名局领导严重违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黄开德(现任龙岩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支队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新罗区西陂街道办事处原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王军因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2015年7月,西陂街道大洋村党支部书记林献洲、村委会主任王小桐因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王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上杭县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蓝善祥因水利系统发生多起违纪违法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2013年12月至2014年8月,上杭县水利系统发生3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案件。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蓝善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漳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巫秋贵等人因下属违纪违法问题受到责任追究。
2015年4月,漳平市医保中心会计吴春汝因挪用巨额公款被移送司法机关。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漳平市劳保局原局长巫秋贵、副局长郑少春,市医保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杨清伟、副主任温荣兵,漳平市劳保局原纪检组长陈绍国,分别被党纪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