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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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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陈金兰 海都讯 8月9日,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公司部分独立董事受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的公告》,披露独立董事戴亦一遭罚3万元。 公告称,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戴亦一先生转交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2号)。 戴亦一先生因在时任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华都)独立董事期间,新华都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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