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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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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陈志坚 通讯员 刘启国 王晞 海都讯 来自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该局稽查支队昨对厦门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证生产、伪造产地和生产日期食品案作出处罚决定: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原料及生产设备,没收违法所得5万元,罚款1403.3万元。这是该局近年来查处的罚没金额最高的案件。 去年底,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根据群众举报,对位于同安区集安路的厦门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厂房内,数百名工人正在生产“四季优美随便果”,现场发现大量成品、包装物及标签。经查实,该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至案发时,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四季优美随便果”,包括成品65960盒、半成品17778盒、散装及袋装的独立小包装5618.5公斤,且产品包装袋、包装盒、标签上标示有“产地:台湾,生产商:台湾四季优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内容,生产日期标示“2015年06月16日”,与实际生产地址、实际生产日期不符。 昨日,经厦门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案件产品货值金额达122.03万元,其无证生产等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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