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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7版:同城/漳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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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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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自动售货机 漳州有了新规
经营者无需另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就行

N海都记者 林深圳 通讯员 戴进金 柯嘉瑜

海都讯 今后,已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在同一个县辖区内,新增设自动售货机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可按照相关要求备案即可,无需再为自动售货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昨天,海都记者从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该局已于12日在全省率先出台《销售环节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从简化办事程序、规范许可事项、加强有效监管等方面采取措施,规范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有效保障食品安全。漳州新规的出台实施,得到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充分肯定,以信息通报的方式在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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