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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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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刘燕华 海都讯 驾驶证记满12分后,发生交通事故产生损失,保险公司赔不赔?昨日,诏安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例,这样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商业第三者险是免赔的。 2015年8月,蒲某于沈海高速公路诏安段一紧急停车带停车并下车时,被袁某驾驶的货车碰撞,造成两车及高速公路路产不同程度损坏。蒲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袁某及其车上一乘员受伤。经认定,袁某与蒲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袁某车上乘员则不负本事故责任。 蒲某起诉至法院进行索赔。保险公司以“蒲某驾驶证记满12分,处于停止使用状态,应当视为违法驾驶”为由,仅同意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赔偿。后经诏安法院审理,认为蒲某的驾驶证在发生交通事故前已被扣满12分,已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但其仍驾驶投保车辆并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显属违法、违约行为。故保险公司“仅需在交强险承担赔偿责任,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免赔”的辩解可予以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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