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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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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联动机制 让路面不再受伤
昨日各路嘉宾会集“海都直通车”,共同商讨路面修复长效监管问题
昨日海都直通车现场,嘉宾们各抒己见,探讨路面修复长效监管问题

N海都记者 黄晓蓉 柳小玲 黄谨 文/图

核心提示 走在泉州市区大街小巷,频频发现破路未按要求修复、质量不达标,引起路面破损、掏空、坍塌的现象。从10月14日开始,本报就此问题展开系列报道,层层剖析,试图找到问题的根本所在,并寻求解决的办法。

昨日上午,各路嘉宾齐聚“海都直通车”,从甲第巷“伤人坑洞”管线单位按要求修复路面出发,对泉州市区问题路面,进行一场思考和讨论,希望推进各管线单位规范施工。

破路施工质量不到位主要症结在哪?修复质量如何监管?处罚机制为何不见效?针对这些问题,嘉宾们各抒己见,纷纷提建议、出点子。

会上,多位嘉宾对于市级的巡查和提前发布破路机制纷纷表示了肯定,并建议可建立相应的联动机制,作为区级巡查力量不足的补充,街道、社区巡查时,或市民一旦发现有未审批破路行为,或修复质量不到位问题,直接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由有关部门将问题反馈至相关管线单位,并督促审批或重新修复路面,促进今后审批、开挖、管理及后期修复达到标准。

对此,昨日下午,泉州市城管办副主任王森江接受海都记者采访时表示,建立联动机制做法确实可行,这样不仅可明确责任单位,还能提高效率,保证破路修复质量到位。街道、社区、市民若发现有此类行为,皆可直接拨打22586329,向市城管办反映。

【嘉宾名单】

王汉龙,泉州市自来水公司工程公司总经理

黄晓喻,丰泽区交通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政股工作人员

陈少颜,鲤城区交通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政管理中心

苏军军,鲤城区海滨街道办事处环卫所所长

洪淑芳,鲤城区海滨街道新门社区居委会主任

陈笃恒,泉州市政协委员

许四芳,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政工程管理科主任科员

黄金坠,泉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法规科副科长

张财华,泉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市政井盖组组长

杨成武,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工作人员

【现状】 一条路重复开挖 修复质量不到位

洪淑芳:拿甲第巷“伤人坑洞”来说,社区曾多次修补,但过段时间还会再破损,没办法根治。最主要的问题是,这段路面先后有五六家单位过来破路埋管线,都是挖开后简单铺点水泥,没有进行完整修复。社区没有审批权,不知道是哪些单位来破路,什么时候来,破路有没有经过审批许可。这些管线单位简单填补后就走了,路段出现问题,社区没有专门的经费,也没有专业的资源来修复,请施工队来填埋又会破坏到其他管线。考评中心来检查,发现问题都要社区承担,社区也很委屈。

陈笃恒:自来水、电力等管线部门原本是在办一项惠民、民生工程,但往往因破路修复质量不到位,导致坑坑洼洼,变成一件扰民工程,老百姓怨声载道。

苏军军:各个单位根据业务需要,一条路重复开挖,路面路基很容易损坏。管线单位没有后续的管养,通常是一次性工程,做完就扔掉,留下的修复质量问题,都要社区、街道埋单,作为基层单位,他们根本负担不起。

王汉龙:因为自来水管线都有使用年限,需要开挖修复、改造。小街小巷道路小,很难找到施工位置,容易出现浇筑达不到原本的效果,确实很难做到位。新破的路面,如果市政愿意,由自来水公司交钱委托市政部门修复,情况会不会好一点?

【原因】 未审批私自破路 执法部门难监管

黄金坠:鲤城区、丰泽区市政道路未审批破路现象多,一旦发现,我们都会立即责令停工,并有相应的处罚。但目前执法巡查力量确实没办法全面覆盖到大街小巷,这与执法力量的分配有关。

陈少颜:区级道路主要由城管办巡查,市政部门主要是对设施的完整度进行巡查,发现就会报执法局,但公用局没有执法权,没办法扣押工具,不能第一时间进行响应、采取措施。路面巡查工作人员一般只有三两个,巡查没办法覆盖,有的地方鞭长莫及。

许四芳:凡是有审批手续的,管线单位在破路后,市政部门都会对修复质量进行验收,这方面,市级市政部门审批管理较为到位。因此,路面修复比较到位。但区级市政部门接收到的管线单位报批手续较少,这样一来就没办法验收,只能是巡查时发现才督促补办手续并恢复质量。

陈笃恒:管线单位本身没有计划,就没有上报年底挖掘计划,这一步就做得不到位。另外,执法人员处罚力度不够,只是小打小闹,管线单位就敢擅自破路。

【建议】 借助社区力量 发现问题立即反馈

陈笃恒:政府力量有限,可在现有政府部门巡查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借助街道、社区力量。社区在巡查中发现私自破路,可把情况上报给执法局,执法局可第一时间做出响应,共同解决破路修复质量问题。

未审批擅自破路行为,与泉州创建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息息相关,建议从源头抓起,严抓审批第一关,并做好后期管理监督、维护等,已审批破路的,要督促抓紧工程。破路修复不到位的,执法部门要加强巡查,加大处罚力度。还应考虑适当拨资金给街道、社区用来作为专项维修。日常巡查中,全部由市政部门巡查不切实际,社区、群众要发挥力量。另外,作为开挖路面的管线单位要做到内部监督,保证施工单位规范施工,建立监督信用制度。

黄金坠:目前,正处在泉州市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入关键阶段之时,建议建立相应的联动机制,街道、社区巡查时,或市民一旦发现有未审批破路行为,或修复质量不到位问题,直接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由有关部门将问题反馈至相关管线单位,并督促审批或重新修复路面,促进今后审批、开挖、管理及后期修复达到标准。

另外,处罚也是一种手段,能促进管线单位按规定审批破路,执法部门都有设置夜间值班,24小时开通,接受群众举报,对以后的破路行为,我们也会加大巡查和处罚力度。对挖完没清理的管线单位,将考虑与市政部门组织开会协商如何保证质量、清理问题。

张财华:考评中心每个季度都会对市政道路进行考评,为市民提供投诉有奖举报的平台,并及时配合媒体开展此类专项巡查行动。但这仅仅只是城市管理的一部分,还需各部门加强巡查力度,欢迎市民举报。

洪淑芳:管线单位主动与社区沟通,这样社区可及时通知居民,让他们知道这两天哪里正在修路,什么时候能修好,请居民理解。如果修复质量在期限内出现问题,社区可与管线单位联系,尽快解决问题路面。

陈少颜:管线单位要自觉接受辖区市政公用部门监督,主动审批,规范施工,由市政验收。另外,因为修复需要管护期,市民作为城市的主人,要有主人心态,刚修复没有凝结的道路,不要使用。

□从10月14日起,本报系列报道关注市区路面破损塌陷掏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