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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5版:同城/八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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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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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里藏大麻 快递公司被罚11万
福州韵达快递公司未按规定开箱验视,被开福州最高“反恐罚单”

N海都记者 江方方 通讯员 榕公宣

海都讯 日前,福州一快递公司未执行100%先验视后封箱、100%寄递实名制、100%X光机安检制度,致使藏匿毒品的包裹顺利流通,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福州市反恐办将该案件移交给快递主管部门,由福州市邮政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办案民警介绍,福州市反恐办根据福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提供线索,发现福州韵达快递公司旗下一网点不仅未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也未对邮寄物品执行开箱验视,致使100余件藏匿有违禁品大麻的包裹得以流通。福州市邮政管理局接到函件后,经核实,于10月8日依法对该快递公司处以11万元的罚款处罚,并对公司直接负责主管人员乔某、网点直接责任人赵某分别处以5000元、2000元的罚款处罚。据知情人士透露,该罚单为“反恐罚单”开罚以来,福州罚款最高的一次。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福州市反恐办组织各地反恐办、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寄递、旅游、化工企业、加油站、汽车站、地铁站等重点行业、场所的督导检查力度。除上述快递公司外,永泰一家A级客运站因未履行反恐法法定职责,也被处以5万元的罚款处罚。据介绍,今年8月18日,福州市公安局对永泰县城一客运车站进行安检,发现该客运站未对进站旅客及携带物品进行安检,此前永泰县公安局已两次对该站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8月26日,永泰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之规定对该站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分管安全的主管人员处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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