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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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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尤燕玲 海都讯 前日下午4时许,24岁的晋江人黄某主动出具了悔过书,家人也主动缴足了执行款,晋江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提前解除司法拘留的决定。 11月9日晚10时许,执行法官和干警到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将拒不缴纳罚款的黄某实施司法拘留(详见本报10日A9版报道)。本报与晋江法院在微博直播,受到数万网友关注。 此前,黄某所欠的50万余元货款,已在二审中与对方达成调解。在悔过书中,黄某主动承认自己妨碍诉讼行为、在执行阶段的拒不履行行为是错误的,对法院的罚款、拘留决定表示信服并真诚悔过,请求法院谅解。同时,黄某也提出自己这次回晋江,是为了参加两天后的一场非常重要订货会,希望法官能够对其提前解除司法拘留。 晋江法院执行法官提醒,应践行诚信原则,遵守诉讼秩序;应尊重法律权威,依法履行义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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