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2016年11月24日
- 3上一期 下一期4
- 按日期查找
- 版面导航
|
N通讯员 赖丽娜 戴玉燕 海都记者 杨江参 海都讯 今年,德化县某春矿业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工人数月工资。多次“讨薪”未果后,小陈等一众工友决定提交仲裁,但该公司仍拒不履行仲裁裁决,小陈等人只好向德化法院申请执行。 办案过程中,如何变现处理该公司所有的矿石成为摆在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恰在此时,该公司负责人陈某告诉法官,之前该公司向德化某铁矿公司售卖矿石时,后者还有货款未付清。 经查,该矿业公司与另一家矿业公司于2015年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但是厂房的查封也使得对方的生产全面停滞。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最终,某春矿业公司名下的厂房仓库得到“有条件”地解封,对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得以恢复。 经协商,对方矿业公司同意将某春矿业公司所有的剩余矿石全部收购。 至此,小陈和他的工友们最终拿回了所有的血汗钱,共计116万元。 | |
| 3上一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