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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7版:同城/八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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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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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 你家电费有新算法
分档电量调整后,月用电200度以下家庭,电费不变,超过200度的,电费下降;以月用电450度为例,每月电费减少7元
调后节约电费:249.235-242.216=7.019元

N海都记者 陈建辉 陈超 通讯员 陈珍妮

海都讯 昨天,海都记者从电力部门获悉,下月起,福建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分档电量将有新算法。

据悉,10月24日,省物价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分档电量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已经执行了四年多的阶梯分档电量进行了调整,并从2016年11月1日起的实际用电量执行,各分档电量的电价维持原标准不变。

实行新的月度电量分档标准后,对月用电量超过200度的家庭来说,相当是降价了;而200度以下的家庭,电费不变。举例来说,一个三口之家,月用电量大约450度,分档电量调整前,需要缴纳的电费为249元,而调整后电费为242元,减少了7元。需注意的是,此次电费算法调整,要到12月份收到的电费账单上才能体现。

新算法除了对月用电量超过200度的家庭进行降价,一些在晚上10点后用电较多的家庭,还可申请“峰谷分时电价”,可省更多的钱。

据悉,“峰谷分时电价”是指根据用电高峰期和用电低谷期不同时段执行不同的电价。高峰时段(当日8:00~22:00)每度电加价0.03元,低谷时段(22:00~次日8:00)每度电降低0.2元。

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一户一表”用户,可自愿申请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并通过所在供电企业营业窗口申请。此外,已实名制的“一户一表”居民客户,还可通过“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平台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峰谷分时电价”申请后一年内不得变更,一年核定一次。居民如对电费有疑义,可向当地供电营业厅或供电公司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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