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吴月芳
海都讯 日前,鲤城区发布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12月23日。
2014年6月起,泉州市推进实施石结构房改造五年计划,西郊片区改造成为首批启动项目之一。鲤城片区的房屋征收部门为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征收实施单位为鲤中街道办事处。
拟征收鲤中街道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及附属物,范围东至兴贤路、西至忠堡村、南至霞美路、北至白水营。居民的安置地点为就近地段新建安置房,或泉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提供的就近安置房源、存量就近安置房源。
据悉,对拆迁居民的补偿方式有三种,分为产权调换、货币补偿、部分产权调换与部分货币补偿相结合。对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的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可以给予每产权户最高5万元,公寓型住宅每产权户最高3万的按期搬迁奖励。
市民查询公告可以到鲤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zlc.gov.cn)→信息公开→征地拆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