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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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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景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池文琴、杨图标、苏苑玲等: 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与漳州市信利农蔬菜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受让的对漳州市景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贷款债权即:本金合计人民币【壹仟叁佰玖拾玖万玖仟捌佰贰拾贰元肆角】元,利息合计为【贰拾陆万捌仟捌佰玖拾柒元玖角玖分】元(包含逾期利息、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 对应抵押物及其法定或自然孳息(包含租金收益),以及对抵押物的拍卖、变卖所得的优先权及诉讼费等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全部权益已依法转让给新的债权人漳州市信利农蔬菜有限公司。(参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生效(2013)漳民终字第326号和第327号民事判决书)。现特此通知与该债权相应的债务人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向新的债权人漳州市信利农蔬菜有限公司履行义务。 漳州市信利农蔬菜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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