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6年12月10日
  2. 3上一期  下一期4
  3. 按日期查找
第A08版:同城/厦门

  1. 版面导航
2016年12月10日
http://www.mnw.cn          闽南网

东山县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东国税罚告〔2016〕200017号

东山圣奇电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50626691903590)

对你(单位)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于2016年10月1日之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假报出口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拟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二、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三、若拟对你单位罚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后3日内向本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东山县国家税务局

2016年12月10日

3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