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龙海市华泰玛俐商务咨询服务部2016年12月12日的投资者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龙海市华泰玛俐商务咨询服务部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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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市华泰玛俐商务咨询服务部清算组
组长:康玛俐
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