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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Y02版:今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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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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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7~14岁残疾儿童 每年可获1.2万补助

N海都记者 杨清竹 通讯员 傅理惠

海都讯 海都记者从泉州市残联获悉,明天起,泉州符合条件的7~14岁残疾儿童,每人每年可获12000元的康复训练补助,康复费用低于本额度的按实际金额补助,训练时间每年度以10个月计算,平均每个月额度1200元。

补助对象:患有视力残疾、听力障碍、言语障碍、肢体残疾(含脑瘫)、孤独症之一或多重障碍。

补助条件:具有泉州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经县级以上专业医疗机构评估确有康复需求的;截至申请康复救助年度的1月1日,年龄在7~14周岁的;进行康复训练的机构应依法设立,并在泉州市残联报备。

补助范围:康复指导(包括康复咨询、康复评估、康复转介、家庭康复指导、随班就读指导、心理辅导和家长培训等服务)、医疗康复(包括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和心理治疗等服务,但不包括手术、药物等临床医学治疗内容)、康复训练(包括行为干预、日常生活能力训练、运动能力训练和感知觉训练等服务)三类。

符合条件的监护人可在每年5月3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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