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2017年1月21日
- 3上一期 下一期4
- 按日期查找
- 版面导航
|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2月10日15:00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大厅举行拍卖会:1.庄志光名下址在厦门市同安区启辉十一路42号2402室住宅、星海湾高层区3区地下室2层116号车位及三台家用电器,建筑面积258.69㎡、车位面积46.49㎡、(保证金30万元)。有意参加竞买者应于2017年2月7日17时前报名,并持缴款凭证前往拍卖人处办理竞买资格确认手续。本拍卖公告信息可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缴纳保证金汇达户名: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3-510701040001360,开户行:农行泉州丰泽支行营业厅(注明执行案号:(2015)泉执字第485号)拍卖保证金。 看样时间:2017年2月5日—6日;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0595-28933888、13905981383;公司地址:泉州温陵北路五交化大楼3楼。 福建国拍拍卖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2017年1月21日 | |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