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紫玄 通讯员 陈育程
海都讯 昨日,海都记者从泉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该院公诉、泉州中院审理的黄泽波、王庆、李强、魏小萍等11名被告贩卖、运输毒品案,近日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所有被告上诉维持原判。
黄泽波犯贩卖毒品罪,王庆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强、魏小萍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7人被判处十五年至三年有期徒刑。黄泽波、王庆的死刑裁定须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原判认定,黄泽波于2014年4月至8月间,在广东省普宁市贩卖2000克冰毒给刘开云(另案处理),多次贩卖9451克冰毒、175.2克冰毒片剂给王庆。王庆除吸食外,在石狮市、普宁市等地加价贩卖,其中贩卖4000克冰毒给李强,贩卖1700克给魏小萍,贩卖100克给王兴,毒品经不断加价多级贩卖。
2014年8月11日,王庆再次从黄泽波处购买4包冰毒共计2951克、2包冰毒片剂共计175.2克,后伙同魏小萍等人从普宁市返回途中被人赃俱获。警方随后顺风摸瓜牵出该贩卖毒品系列案件。
记者发现,在省高院刑事裁定书中,有关该系列毒品案的证据多达18页,而对于6名上诉人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也用了6页一一驳回,由于多名被告同时有犯罪前科,被从重处罚,最终做出如上判决。
记者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中看到,11名被告来自四川、江西、广东、重庆、福建等地,有7人年龄在31岁以内,最小的26岁。对此,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表示,这些年吸毒贩毒呈现年轻化趋势,一些年轻人很容易受周围事物影响,仅仅出于释放压力、炫耀财富等原因就去吸毒,根本不考虑毒品会给自己造成伤害,“除了政府部门的宣传,家庭教育也应更加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