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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清单(债权金额截至2017年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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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颜清港于2017年2月10日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颜清港。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特公告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与该等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其他还款义务人等相关当事人该等债权转让的事实。 颜清港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以及其他还款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颜清港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颜清港 2017年3月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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