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辅料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截至2017年2月24日止尚欠我司广告费共计人民币99060元整(玖万玖仟零陆拾元整),未及时付款,经我司发函催告,至今仍未支付。请于即日起一个月内付清款项,否则我司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追索所有欠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特此通告
泉州市海峡都市传媒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