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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5版:城事/相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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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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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下发《关于加强校车违法违规行为整治的通知》
非国标校车接送学生 吊销办学许可

N海都记者 林天真

海都讯 海都记者从晋江市教育局获悉,日前,晋江市教育局、晋江市公安局、晋江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校车违法违规行为整治的通知》,将强化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并强化问责。使用非国标校车集中接送学生者,将一律吊销学校办学许可证。

为强化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晋江将进一步强化校车管理人员、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等校车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每日对校车从业人员给予安全提示。

为切实保证校车管理要求的有效落实,晋江还将加大对违法违规校车和驾驶人员的问责处罚。今后,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及按原规定进行通报、约谈外,凡使用非国标校车集中接送学生者,一律吊销学校办学许可证;凡一学年内存在同一辆校车交通违法违规受通报4次或受处罚3次及以上者,或者同一学校(公司)同一校车驾驶员交通违法违规累计受记12分及以上者,该学校(公司)视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办学许可证年检不予通过,届时将按无证学校处理,取消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凡同一辆校车多次违规不纠正者将责令学校更换驾驶员,由交警部门取消该驾驶员校车驾驶资格,必要时吊销校车标牌。

据悉,去年,晋江全市校车发生84起交通违法行为受到查处,全市校车驾驶人交通违法2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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