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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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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徐锡思 海都讯 昨晚,泉州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涉及公安分局副局长、区卫计局副局长、社区党总支书记、村支书等不同岗位人员,公车私用、收受礼品、公款吃喝、大操大办婚宴等问题。 公车私用。2014年至2016年期间,泉州市公安局油城分局副局长吴金生多次使用公车办理私事;此外,该单位驾驶员蔡冰彬多次使用公车办理私事,受到辞退处理,吴金生对该驾驶员管理不到位,负有领导责任。吴金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收受礼品。2015年春节期间,泉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原副局长陈宗忠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海鲜礼盒及购物卡,价值共计5000元。陈宗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泉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正科长级)职务,改任主任科员。 公款吃喝。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期间,丰泽区北峰街道招联社区党总支部原书记张志新、社区居委会主任张来生、社区居委会委员潘开明和社区工作人员张思池等4人先后三次违规公款宴请有关人员,共花费7898元。张志新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张来生、潘开明、张思池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大操大办婚宴。2016年11月9日,石狮市祥芝镇祥渔村党支部书记蔡明显违规大操大办儿子婚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蔡明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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