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黄晓蓉
海都讯 两天过去了,逃单男子还没出现。泉州美食街火锅店老板娘刘女士很失落。
20日凌晨4点多,一行9人吃火锅,逃单了。551元账单,至今没人来结(详见本报21日A3版报道)。这两天,刘女士通过老顾客,用微信联系逃单男子,结果逃单男子把这名顾客给拉黑了。
对于逃单现象,记者咨询了福建尚明律师事务所吴家洪律师。他介绍,逃单无疑应受道德谴责,同时逃单者还违反了《合同法》。“消费者进入饭店点餐,已经和饭店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你吃了人家的饭,接受了人家的服务,却没有支付相应的现金,无论是故意还是无意,都违反了《合同法》。”吴家洪说,饭店报案,逃单者还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逃单行为扰乱了商家正常的经济经营秩序,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逃单者处罚。”
目前,丰泽派出所还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