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7年4月13日
  2. 3上一期  下一期4
  3. 按日期查找
第A12版:同城/八闽

  1. 版面导航
2017年4月13日
http://www.mnw.cn          闽南网

福州楼市新政:五种情况不得买卖

N海都记者 赵杨

海都讯 昨日,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正式发布了限售细则,限售不分面积,明确了五种情况房产不得上市交易,限售的时间节点为3月29日。

业主限售不分面积

关键看时间节点

数日前,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已向福州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出通知, 就执行“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规定的相关细则,做了进一步通知,福州市五城区所有通过市场购买方式取得的住房,均适用该细则。昨日,该细则首度对媒体公开。

据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限售不分面积,楼市新政实施,3月29日是个重要的时间节点。该人士进一步解释,卖方家庭购房套数的认定、购房家庭成员的构成、购房家庭成员身份的认定,以卖方家庭取得该住房网签时点(无网签的按收件时间)对应情况为准。

据了解,福州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的第一套住房上市交易的,原登记办证时购房人未提供家庭成员(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的,本次上市交易时应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以供查询家庭成员住房套数情况;如原登记办证时已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本次上市交易查询家庭成员住房套数情况时,以原登记办证时提供材料为准。

五种“未满两年”

房产不得买卖

据介绍,五种情况下,住房不得上市交易,具体包括:

3月29日(含)后办理网签的,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以登记时间到上市交易时是否满2年为准),不得上市交易。而无网签的,则以收件时间为准。

3月29日(含)后购买住房时,购房人为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的(含购房后户口已落户为五城区户籍的), 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通过继承、变更、直系亲属赠予方式取得的住房,如上一手购买时间在2017年3月29日(含)后,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未满2年的,除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住房外,不得上市交易。

通过法院、仲裁委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所有权的住房,法律文书生效时间在2017年3月29日(含)后,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未满2年的,除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住房外,不得上市交易。

省直单位出售剩余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已有约定上市限制时间的,以合同约定的上市限制时间为准;出售合同未约定上市限制时间,且收件时间在2017年3月29日(含)后,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除该房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住房外,不得上市交易。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