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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7版:教育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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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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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适龄儿童不得以私塾代替义务教育

N海都记者 曾小琴

海都讯 适龄儿童应按时入学完成义务教育。近日,省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按时入学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或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私塾”“读经班”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未依法按时入学或中途辍学的,学校要立即启动登记和书面报告机制,并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规定要求,会同村居组织做好动员入学和失学劝返工作,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督促改正。

避免出现乡村找不到生源,城镇择校热的反差,通知提出要进一步缩小城乡、校际教育质量差距,稳定乡村学校生源,防止产生新的城镇大班额、大校额问题。要按不低于50%的比例,将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初中校,并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推动生源自愿合理流动。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群众择校愿望强烈、“学区房”问题突出的地方,要大力推进优质均衡发展,积极稳妥开展“小升初”多校划片招生改革,并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相关部门要明确入学申请相关信息审核程序、审核结果公示方式和复议办法,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要求。

通知指出,义务教育阶段,仍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入学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任何学校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可以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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