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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6版:同城/厦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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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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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诏安县国土资源局 公开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诏国土资拍告字[2017]03号

经诏安县人民政府批准,诏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本次出让地块编号:G2015-01号,位于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与中兴大道交叉路口处,总用地面积9572.2平方米(其中出让面积9552.7平方米,道路占地面积19.5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9552.7平方米,地块计容建筑面积>9552.7平方米,<42987.1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店),商业计容建筑面积比例≤20%,≥10%,容积率>1.0,<4.5,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限高>60米,<100米,土地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146.4万元,拍卖起始价人民币5732万元,加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建设期限24个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规定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诏安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205室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5月8日,到诏安县玉良路46号诏安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205室,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8日下午15:30止。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5月8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5月9日15:00在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会议室(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进行。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地块的竞买人必须达到2人以上(含2人),若不足2人,该地块的拍卖活动自动终止。

2.本次拍卖地块出让价款不包含相关税费、拍卖佣金等。

3.本次拍卖地块交地条件为拆迁后现状平,竞得者应自行负责场地平整并承担其费用。

4.竞得人须按该地块《拍卖出让须知》的要求缴纳相关佣金费用。

5. 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约和履行合同均有约束力。

6.其它事项详见《拍卖出让须知》及相关文件。

八、联系方式和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0596-6096361

联 系 人:小陈、小卢

开户单位:诏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诏安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诏安支行(账户:35001667407052500745)

开户单位:诏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诏安南诏支行(账号:418265489513)

开户单位:诏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福建诏安汇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9081210010010000016818)

诏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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