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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今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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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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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养家禽、沿街销售活禽 纳入城市管理考评范围

N海都记者 柳小玲

海都讯 针对泉州市饲养家禽、沿街销售活禽管理,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制定下发《进一步加强饲养家禽、沿街销售活禽管理的通知》。今年2月以来,执法局在全市组织整治饲养家禽、沿街销售活禽专项活动,全市共排查城区352起小区(家庭)违规散养家禽、135起沿街屠宰活禽、446起沿街占道销售活禽。

执法局还依托12319便民服务热线及110联动举报电话,对存在违规饲养家禽、搭建禽舍、沿街销售或宰杀活禽等行为的,依法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拆除或取缔。全市共开展整治行动78次,劝导整改356起,查处违规饲养家禽行为245起、占道销售活禽行为446起,取缔饲养家禽点30处、活禽销售点8处、无证饲养场35个。

此外,根据泉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泉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将饲养家禽、沿街销售活禽纳入城市管理考评范围。依托“数字城管”加大信息采集,督促辖区和责任单位及时处置违规行为,考评情况计入综合考评成绩。

□相关新闻

垃圾干湿分类 18村列为试点

N海都记者 柳小玲

海都讯 昨日,海都记者从泉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获悉,为深入推进泉州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泉州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动方案》。

今年,泉州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将选择石狮市、安溪县、永春县辖区内共18个村庄开展垃圾“干湿”分类试点。提倡农村垃圾“干湿”分离,湿垃圾利用阳光房堆肥处理;干垃圾中“能卖”的进行物资回收利用,“不能卖”的按原模式进行填埋或焚烧处理。

此外,针对农村垃圾治理存在的问题,还专门设立市本级农村垃圾治理网络举报平台和电话。今起,若发现农村垃圾存在随意倾倒垃圾、焚烧垃圾、环卫设施破损等现象,欢迎市民通过政务微博(“泉州市政”、“泉州考评”)、微信公众号(“泉州市政”、“泉州考评”)或电话(22532985、22586329)等3种举报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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