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诏安县人民政府批准,诏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本次出让地块编号:G2017-05号,位于诏安县金都工业集中区3号地块内,出让总面积9999.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场)、住宿餐饮用地(酒店)、商务金融用地(写字楼),容积率>1.0,≤2.5,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建筑限高≤60米,土地出让年限:商业服务业40年、住宅70年。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40万元,拍卖起始价人民币1200万元,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建设期限24个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规定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诏安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205室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28日,到诏安县玉良路46号诏安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205室,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下午16:00止。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6月28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6月30日9:30在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会议室(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进行。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地块的竞买人必须达到2人以上(含2人),若不足2人,该地块的拍卖活动自动终止。
2.本次拍卖地块出让价款不包含相关税费、拍卖佣金等。
3.竞得人须按该地块《拍卖出让须知》的要求缴纳相关佣金费用。
4. 本公告与其他所有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竞买、签约和履行合同均有约束力。
5.其它事项详见《拍卖出让须知》及相关文件。
八、联系方式和银行账户
联系电话:0596-6096361
联 系 人:小陈、小卢
开户单位:诏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诏安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诏安支行
(账户:35001667407052500745)
开户单位:诏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诏安南诏支行
(账号:418265489513)
开户单位:诏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福建诏安汇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9081210010010000016818)
诏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