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杨思默
海都讯 “因政策变动不能买房,想退定金却被拒绝。”昨日上午,肖先生说起在泉州的购房经历,倍感心烦,好在事情在工商的调解下,圆满解决。
今年26岁的小肖,龙岩人,在厦门工作。今年3月23日,他看中了泉州嘉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嘉祥·博馨苑楼盘,单价7802元/㎡,打算购买两套面积均为28.5㎡左右的单身公寓用于投资,随后支付4万元定金,双方签订商品房订购单,但首付款迟迟未办理成功。
到了4月中旬,泉州购房政策出现变动。小肖非泉州户籍,未在泉州缴税、暂住,不符合新的购房政策,不能购买,想退还先前支付的定金,却遭到开发商拒绝。双方僵持一个多月后,本月6日,小肖向泉州市工商局12315平台投诉。随后,鲤城区工商局金龙工商所受理该起纠纷。
经办人小吴表示,通过电话沟通,双方初步达成和解意向,被投诉方同意退还定金。小吴说,这种因政策变动引起的合同纠纷,属于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双方没有过错,签订的购房订购单可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