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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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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记者 林天真 海都讯 昨日,晋江市政府向青阳街道阳光社区股份经济联合社,颁发福建省首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 晋江市农业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中央正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晋江是全国的试点之一。去年到今年,晋江推进第一批9个村(社区)作为试点进行改革,目前部分已经完成。下半年,晋江将重点推进第2批27个试点村进行改革。明年,在试点村的基础上,晋江将继续推广扩大改革范围。 “此前村和社区没有专门的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和集体经济经常都是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经济联合社成立后,作为特殊的市场主体,作为管理社区的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的主体,就名正言顺了,也合乎法律规定。”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试点村都在推动进行股份化改造,建立经济联合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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