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拆下砖石瓦砾,建筑拆迁,倒下钢筋混凝土……据统计,我国每年因新建、拆除、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垃圾约为15.5亿—24亿吨;同时,相比发达国家平均90%以上的资源化率,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率不到5%。建筑垃圾如何实现资源化和再利用?当前我国建筑垃圾再生的瓶颈在哪里,该如何突破?请看记者调查。
再生之路很漫长
如无资源化利用,年需20多万亩土地用于堆放此类垃圾
被拆除的或废弃的建筑材料,该去向哪里,最终如何处理?
“绝大部分建筑垃圾将被直接运往郊外露天堆放或填埋。”北京某装修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用传统方式处理建筑垃圾,不仅占用土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还可能污染水体和大气。”
建筑行业公认的数据是,每产生1万吨建筑垃圾,至少需要1亩土地堆放。据此计算,如果建筑垃圾无法资源化利用,我国每年将拿出20多万亩土地用于堆放建筑垃圾。此外,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还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深圳光明新区“12·20”滑坡灾害,就是渣土受纳场在山体上堆积渣土,引发的安全事故。
根据《中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报告(2014年度)》的测算,我国每年因新建、拆除、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垃圾约为15.5亿—24亿吨。北京一位建筑行业专家介绍说,拆除1平方米建筑,将产生1.3吨建筑垃圾;新建1平方米建筑,也将产生0.3吨;在装修环节,如果是居民住宅装修,将产生0.1吨建筑垃圾,如果是公用建筑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更多。与之无法匹配的是我国的建筑垃圾处理能力远远不够……那么,是否可以将建筑垃圾变废为宝使之再生?据了解,相较于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90%以上的资源化率,我国目前建筑垃圾资源化率尚不足5%。
再生之路愿景美
100万吨建筑垃圾,可变成88万吨再生骨料、0.1万吨废金属、2.8万吨有机杂物、9.1万吨渣土
废弃的砖头、石块、水泥块,被一台可移动破碎分筛机“吃”进肚子,经过自动化分拣、破碎、筛滤,“吐”出来的是生产透水砖、预拌砂浆等产品的再生骨料……河南省许昌市一家名为“金科资源”的工厂内,堆得像小山一样的建筑垃圾,正变成5种不同规格的可利用材料。“自从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特许经营、循环利用’政策,许昌市10年累计处理建筑垃圾4000万吨,资源化利用率95%以上,实现了变废为宝。”河南省许昌市城市管理局调研员马俊廷介绍说。
“再生资源产生的效益巨大。”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福安介绍说,以10亿吨建筑垃圾全部资源化利用为例,将减少天然砂石开采和运输10亿吨,带来的社会效益包括:按每吨公里1元计算,减少运输费用500亿元;按照每吨公里0.03升计算,减少油耗15亿升;少报废两车道二级公路1000公里,减少公路投资50亿元;减少运输汽车排放二氧化碳45亿吨;减少2000万平方米的自然植被破坏。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北京首钢石景山老厂区。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100万吨建筑垃圾,通过生产线可变成88万吨再生骨料、0.1万吨废金属、2.8万吨有机杂物、9.1万吨渣土。再生骨料一半经过搅拌对外出售,一半厂区建设自用;废金属回用于首钢钢铁生产;有机杂物供焚烧发电;渣土供厂区绿化回填处置。
再生之路梗阻多
土地资源缺,选址要求高;市场难认可,企业“吃不饱”
2011年6月,北京市提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到2015年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年处置能力达到800万吨;之后又提出了6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的计划。但是,目前只有石景山首钢项目建成投产,大兴项目启动,其他4个项目仍在前期推进过程中。
一位专家介绍说,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对技术能力有要求,对选址也有限制性要求,即使符合要求,周边居民也往往不支持,再加上北京土地资源本来就紧缺,要考虑土地规划和市政规划的配合。各方未形成合力,难免进展缓慢。李福安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很多企业把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想得太简单了,以为买一部砖机就能上马。”
据介绍,由于国内建筑垃圾成分复杂,杂物含量高,加工综合成本较高。“北京市前些年已把建筑垃圾的处置费用从每吨16元提高至30元,在综合考虑处理费的条件下,运行可处微利状态;不收处理费,则只能亏损。”据介绍,首钢项目现在徘徊在“吃不饱”与“卖不好”之间。
另一头的销售环节也不乐观。虽然建筑垃圾再生建材产品相关建筑的质量要求,也被列入行业或地方标准,但市场认可度较低。“售价比常规天然材料产品低,也销路不畅。”李福安说:“再生资源产品推广难,关键在利益链条难打破。”
冲击更大的是,除了正规建筑垃圾填埋消纳场的低价竞争外,市场上还有一些非法处置点:一边盗采砂石低价销售;一边低价填埋建筑垃圾,两个环节非法恶性竞争。
再生之路破难关
严格规范建筑垃圾渣土清运,鼓励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相关专家表示,破解尴尬局面的核心在于,打通一条正常运转的资源化产业链,“如果投资回报机制不明确,企业难以获取利润甚至面临亏损,必然会持观望态度”。
业内人士透露,以北京为例,建筑垃圾处理费指导价每吨30元,需纳入成本范围,建设单位往往不愿向消纳单位支付。由于跨部门监管,这笔费用是否按要求支出很难监管。为了节省成本,建筑拆除企业会选择处置费低的简单填埋场,还有一些企业甚至雇用非法车辆清运。
首钢环境产业公司负责人介绍说,建筑垃圾处理企业的运营,原料保障、产品应用是关键。相关专家建议:可参照生活垃圾处置管理模式,实施区域内特许经营,由政府统一规划布局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场所和建筑垃圾填埋消纳场所。“关键是严格执法,产生、运输、处置主体如多次违规、违法,应重罚,直至吊销其许可资质。”
不少建筑垃圾处理企业负责人表示,希望政府进一步出台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强制使用措施,形成“使用再生建材既光荣又受益”的政策氛围。据了解,许昌市政府专门出台文件,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纳入政府采购体系,规定凡是财政投入的建设项目必须使用再生产品。如果拒不使用,政府将不审图、不验收、不付款。
在规划选址方面,专家建议,渣土消纳场应与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与商业和住宅开发项目同步建设。
建设不愁地方、处置不愁原料、产品不愁销路——只有形成一个闭合的建筑垃圾循环处理链,建筑垃圾的重生路才能真正通畅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