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8年07月11日
第A12版:有医说医
2018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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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女儿去世 父母含泪捐器官


妈妈哭着在女儿的器官捐献表上签字

N海都记者 夏雨晴/文 毛朝青/图 通讯员 张文明

海都讯 “女儿治病的钱,是好心人捐的。她走了,我们希望她也能帮到别人。”

7月9日晚上8时,福州某三甲医院里,常女士努力控制住因悲痛而颤抖的双手,在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捐赠人一栏里,写着她19岁女儿林艳的名字。

一个多小时前,这个年轻的福州姑娘,因先天脑部疾病,抢救无效被宣布脑死亡。她的父母做了个令亲戚朋友意外的决定:捐献女儿器官。

几个小时后,两个肾病患者和一个肝病患者有了新的生活,一个心脏病患者得以重生,至少有两人重新看见了这个世界。

4岁发现先天脑病,好心人捐款救她一命

签完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林艳的父母瘫坐在椅子上,仿佛花光了身上所有的力气。父亲林先生告诉记者,他是福州连江人,妻子常女士是四川人,而林艳是家里的老大,还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没想到她是个这么苦命的娃。”

15年前,4岁的林艳双眼看东西越来越模糊,到医院一检查,发现是严重的先天脑部疾病。

林先生是一名装修工人,常女士也只是打些散工,林艳的治疗费用很快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欠下了一大笔钱。夫妻二人只得通过当地一个叫做“马透之窗”的平台及轻松筹,向社会求助。

治疗之后,小林艳暂时渡过了难关。但因为视神经被压迫,林艳4岁之后就再也没能看见东西,只剩下右眼还有些微弱的光感,也无法去学校读书。一直以来,她的身体也很差,经常感冒发烧,2013年因为胰腺炎,还一度被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

尽管如此,林先生夫妻从未放弃孩子,林艳也一直乐观开朗地抗击病魔,“她知道自己的命是很多好心人捐款救回来的。”

“捐献器官让女儿重生,并回报社会”

今年6月25日,林艳忽然在家抽筋、晕倒,被送到医院时,发现其脑中已满是积液,尝试了多种治疗手段,但都起不到多大的作用。看着病床上奄奄一息的女儿,夫妻俩忍着悲痛决定:如果女儿没办法挺过这关,走后,把她的器官捐出去。

常女士说,当初好心人的捐款之恩,他们一直记在心里,却无以为报。偶然听说器官捐献也是生命重生的一种选择,觉得或许这就是女儿回报社会最好的方式。“她十几年都没看见光了,我也想让她用别人的眼睛,看见光。”常女士说着,眼中滚下泪来。

7月9日傍晚6时许,林艳因为抢救无效,被宣判脑死亡。林艳父母哭着拨通了省卫计委福州总医院器官获取组织的电话。

省卫计委福州总医院器官获取组织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冯燕告诉记者,根据意愿,林艳捐出了眼角膜、心脏、肝脏和两个肾脏。当晚11时30分左右,所有的器官成功摘取,并都成功陆续移植到需要的患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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