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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N02版:国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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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6日

1月CPI 同比上涨4.9%
从今年开始,八大类价格权重调整,国家统计局否认新方案拉低CPI

N法制晚报 综合

本报讯 春节过后首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昨天出炉。昨天上午,国家统计局发布统计数据显示,1月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9%。其中,城市上涨4.8%,农村上涨5.2%;食品价格上涨10.3%,非食品价格上涨2.6%;消费品价格上涨5.0%,服务项目价格上涨4.6%。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1.0%。其中,食品价格上涨2.8%,食品中鲜菜价格上涨14.4%、鲜蛋价格上涨2.3%。

同比来看,八大类商品和服务项目6涨2降,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0.3%,居住价格上涨6.8%。食品中,粮食价格上涨15.1%,鲜蛋价格上涨20.2%,水产品价格上涨11.1%,鲜菜价格上涨2.0%,鲜果价格上涨34.8%。

2005年以来 遇春节CPI多走高

记者统计发现,2005年以来,在7年中,有6年的春节月的CPI涨幅都比上月要高,CPI同比涨幅上行。只有2009年1月全球金融危机的时候,CPI同比涨幅有下行的趋势。

受春节影响

食品价格大幅上涨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负责人分析,1月居民消费价格受节日和低温冰冻天气影响,环比价格涨幅为1.0%,是继2010年2月(春节月)上涨1.2%、11月上涨1.1%以来环比价格涨幅第三高的月份。

该负责人介绍,CPI同比价格涨幅为4.9%,略高于去年12月的水平。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周清杰分析,春节的季节性涨价以及低温冰冻天气等的影响促使1月CPI走高。食品价格仍然是CPI上涨的主要因素。国家统计局前期公布了1月全国50个城市主要食品价格变动情况,食品价格尤其是蔬果价格出现明显攀升。

此外,CPI加速上行不仅因为食品价格难以下调,事实上非食品价格也在继续攀高。烟酒、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的价格在节前都有显著提高。

【分析】

【辟谣】

调查方案调整未拉低CPI数据

【本地】

国家统计局昨天上午介绍,为提高基础数据的可比性,按照制度规定,从2011年1月起,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开始计算以2010年为对比基期的价格指数序列。

1月福建CPI同比涨4.2%

居住价格权重调高

这是自2001年计算定基价格指数以来,第二次进行例行基期更换,首轮基期为2000年,每五年更换一次,第二轮基期为2005年。

根据2010年全国城乡居民家庭消费支出调查数据和有关部门调查数据,对权数构成进行了相应调整。

国家统计局表示,根据各调查市县2010年最新的商业业态、农贸市场以及服务消费单位状况,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原则和方法,增加了1.3万个调查网点(包括食杂店、百货店、超市、便利店、专业市场、专卖店、购物中心以及农贸市场与服务消费单位等),目前调查网点为6.3万个。

新方案未拉低CPI

有媒体报道称,此番CPI调查方案的调整拉低了CPI数据0.3个百分点。对此,国家统计局城市司负责人予以否认。

该负责人表示,从理论上讲,CPI权数构成的调整自然会影响到价格总指数的计算,但影响的方向和影响程度的大小既取决于权数构成的调整力度,也受到分类价格指数高低的影响。

该负责人介绍,为了解权数构成调整对数据的影响,国家统计局进行了相关的数据测算。该负责人表示,某些媒体关于权数调整拉低CPI数据0.3个百分点的报道是不准确的。

N本报记者 陈蓉

本报讯 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昨发布1月经济数据显示,1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4.2%,环比涨1.2%。1月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3元,同比增长10.2%。

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0.1%,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7%;消费品价格上涨3.9%,服务项目价格上涨4.9%。与去年12月比,食品价格上涨2.8%,受春节及天气等因素影响,鲜菜、水产品、鲜瓜果分别涨13.0%、6.2%、4.7%。

受春节因素影响,1月人均居民消费支出1420元,同比增幅高于收入6个百分点。

八大类价格权重调整居住提高4.22个百分点食品降低2.21个百分点烟酒降低0.51个百分点衣着降低0.49个百分点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降低0.36个百分点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降低0.36个百分点交通和通信降低0.05个百分点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降低0.2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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