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进 综合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获悉,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要求银行自今年7月1日起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的11类34项服务收费。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此次被免收的收费项目中,多数项目,在我省银行已没有收取。但其中,密码重置费,个别银行仍在收取,费用为每份10元不等。
此外,以纸质方式提供的银行对账单服务费,在我省一些银行仍在收取。目前,在闽银行对于三个月内的银行对账单,大多不收取服务费,但三个月以上的多要收取,费用从20元至50元不等。而此次,三部委文件规定12个月内的都不得收取。
另外,此次文件强调,银行未经客户以书面、客户服务中心电话录音或电子签名方式单独授权,不得对客户强制收取短信服务费。银行代理国家有关部门或者其他机构的收费,应在办理业务前,明确告知客户,尊重客户对相关服务的自主选择权。
此前,媒体曾多次曝光,多家银行提高跨行ATM取款手续费、账单打印费等问题。去年8月16日,北京两位律师举报函递至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和发改委,称中国银行业协会和其商业银行会员涉嫌价格垄断。三部委此次发文,或规范银行业擅自改变收费标准和乱收费问题。
免除的11类34项服务收费:
1.本行个人储蓄账户的开户手续费和销户手续费。
2.本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手续费和销户手续费。
3.同城本行存款、取款和转账手续费(贷记卡账户除外),“同城”范围不应小于地级市行政区划,同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列入同城范畴。
4.密码修改手续费和密码重置手续费。
5.柜台、ATM机具、电子银行等提供的境内本行查询服务收费。
6.存折开户工本费、存折销户工本费、存折更换工本费。
7.已签约开立的代发工资账户、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医保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
8.向救灾专用账户捐款的跨行转账手续费、电子汇划费、邮费和电报费。
9.以电子方式提供12个月内(含)本行对账单的收费。
10.以纸质方式提供本行当月对账单的收费(至少每月一次),部分金融消费者单独定制的特定对账单除外。
11.以纸质方式提供12个月内(含)本行对账单的收费(至少每年一次),部分金融消费者单独定制的特定对账单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