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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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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 应征求社会意见 省政府要求:涉及公众利益的政策制定须全程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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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薛辉 本报讯 省政府办公厅昨日印发《福建省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各地政府尤其要注重公开透明决策,涉及公众利益的重要政策制定过程须完全公开。 对于民生关注的热点政策,省政府要求,加大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力度,制定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共政策应通过有效途径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不仅如此,各级政府及部门还应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产业政策和重要事项,通过方便及时的途径进行政策解读;加大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 同时,专项规划和政府投资项目的推进,也是今后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之一。省政府要求各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都要向社会公开,特别是产业、能源、生态、旅游、教育、卫生、信息化等专项规划的公开力度更要加大。涉及行政审批的项目,房地产开发、动拆迁、规划、环保、卫生等行政审批结果也需加大向社会公开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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