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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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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通讯员 韩艳红 见习记者 苏禹成 本报讯 昨日,芗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批准逮捕傅某、贺某、冯某、王某。 傅某等四人都是被网友以介绍工作为名,骗至芗城区进行非法传销活动。来到竹围新村29幢304室这个传销窝点后,四人均交了2800元成为会员,并发展为该传销窝点的骨干成员。2011年4月20日,黄某被网友骗到传销窝点,为强迫他加入非法传销组织,传销窝点主任彭某(在逃)安排傅某等四人,轮流陪伴、看管黄某,将他控制在传销窝点内,其间经主任同意,黄某几次外出到九龙公园散心,傅某等四人轮流陪伴看管。 此后,傅某等四人采取同样的手段,非法限制受害人包某、邓某的人身自由,至2011年5月16日被查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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