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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2版:闽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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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9日

打击“阴阳”合同 厦门试点评估

N本报记者 郑友贤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政府获悉,7月15日起,海沧区将开展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试点工作,打击“阴阳”合同、低报成交价少交税。

届时,将对各类型存量房交易试行估价技术,评估其交易计税和价值。2012年7月1日起全市推行。交易双方申报的合同签订交易价大于计税评估价值的,以交易价作为计税依据;申报交易价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将评估价值,纳税人有异议且提出复核申请的,以税务机关的复核结果作为计税依据。纳税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向市地税局提出行政复议;再不服的可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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