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陈斌
重庆的彭峻峰曾在广州某公司重庆分公司当了四年多的资料员。在这期间,他一共加班3509小时,公司却未支付过加班费,他敢怒不敢言。今年3月他辞职后,索赔19万余元加班费。在法官调解下,彭峻峰和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补偿金10万元。(近日《重庆晚报》)
加班费,无疑是一个令人倍感纠结的话题。去年中秋过后,新京报曾展开调查,结论令人沮丧,高达87%的网友表示没有加班费;另一项调查则显示,今年五一期间,26.8%的人表示需要加班,在这当中,54.5%的人表示不能得到补偿。
虽然国家政策对加班费早已明文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劳动者对加班费的申诉仍旧局限于单打独斗的层面。并非劳动者不愿维权,实乃维权成本高企,取证困难。更何况,一些地方出于创造“良好投资环境”目的,对低劳动成本的“人口红利”依然视若圭臬。在此背景下,劳动者要想成功维权,除非像彭峻峰这样,一开始便做“有心人”,拿出“铁证”。
不难发现,彭峻峰能要回加班费得益于两点:一是他负责公司员工考勤,收集资料相对容易;二是公司考勤记录相对健全,记录保存相对完整。正是碍于这些“完善”的记录,公司才不得不作出罕见的让步。但并不是所有劳动者都能收集到如此翔实的加班记录的,他们维权也能如此幸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