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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3版:今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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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7日

“巨资统一刷屋顶” 谁的美学?

N邓海建

最近南京将对城内所有房屋屋顶统一涂色的消息,让市民感到荒唐。南京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办近日表示,“全城涂色”说法不准确,需屋顶修缮的房屋在100幢左右,初步费用3000万至5000万,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7月26日《扬子晚报》)

南京要给屋顶整容,算不上坏事,漂亮的屋顶养眼,正如歌曲《屋顶》唱的:半夜睡不着觉/把心情哼成歌/只好到屋顶找另一个梦境……

只是过日子不是拍MTV,南京作为有山有水的城市,屋顶错落参差,色彩各异,虽不见整齐划一的大美,却也折射出真实的生活本色。南京突然要给屋顶统一颜色,微博传是因为一名市领导视察时表示,“一些楼宇屋顶乱糟糟,很煞风景。”如果这属实,诸多问题随之而来:该领导的意见是个人喜好还是集体决定?该领导是色彩学专家还是城建学者,此项措施的科学依据在哪里?

更大的问题还在于:房屋产权在于业主,自己的屋顶当然自己做主,政府部门强迫业主接受“政府统一色”,法律依据又在哪里?就算市民配合政府部门工作,一旦屋顶整容完毕,墙面不配套如何是好,是不是又要再花几千万给墙面涂上统一的颜色?

为生计奔波的市民,每天都在为猪肉、蔬菜价格而纠结,就算爬到楼顶喘口气,也断不会嫌弃自家屋顶“煞风景”。3000万也好5000万也罢,既然是公共财政,就得接受公众质询。这些年,形象工程“升级换代”,无不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实质却是长官意志主导下的权力美学在一路狂奔。

城市需要洗脸,也需要美容,但更重要的还是要接地气,心疼柴米油盐。遗憾的是,总有一些不靠谱的城市妆容,让我们一次次温习电影《让子弹飞》的台词:“步子大了,容易扯着蛋”。

孙吉英:不同意昨日《“幸福之城”商标》的观点,幸福不幸福固然不能靠抢注商标实现,但并不违反游戏规则,商标申请贵在捷足先登,申请成功对城市也是一种鞭策。

洪波:抢注“幸福之城”虽不违法,但一个城市的幸福指数和这个城市的名字无关。正像人的名字,并非都是人如其名,往往是叫“强”不强、叫“龙”像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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