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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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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见习记者 涂传之 通讯员 赖耀芳 本报讯 因对船长排班安排不满,便操起木棒将船长打伤。前日,在南京某货轮上做大副的苏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被海警二支队处以行政拘留。 8月20日下午,泉州海警二支队接到受害人孙某报警,称当日凌晨在其做船长的货轮上被大副打伤。前日下午,事发货轮回到泉港福炼码头后,民警登船将打人者苏某带回审查。苏某交代,20日凌晨2点,货轮在泉港附近海域等待进港时,因对船长孙某的排班安排不满争吵,他持木棒、手电筒等殴打孙某,致其头部、手臂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孙某伤情达轻微伤。因涉嫌故意伤害,苏某被处以行政拘留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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