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论
N晏扬
酝酿三年的工资条例再次陷入僵局,由于在一些关键问题上难达成一致,出台时间再次被推后。据悉,最低工资以及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等规定被全国工商联等反对,而有关同工同酬的规定也没有找到令国企和相关部门满意的解决方案。(8月22日《济南日报》)
工资条例的坎坷命运,再次印证人们的感受:对民众利好的政策总是千呼万唤不出来,而对部门利好的政策,如涨价、增加税费之类,往往雷厉风行。
工资条例究竟卡在哪里?民企与国企情况不同,因素不一样,难以一概而论。但应该看到的是,建立工资增长机制不仅是企业的责任,也是政府的责任,不仅需要企业让利,政府也需要让利。
目前政府收入占GDP比重偏大,财政收入逐年创新高,而国民收入蛋糕无非包括政府收入、企业收入、居民收入三大块,政府多分一点,企业和民众就少分一点。政府不能只规划工资增长蓝图而把落实的责任全推给企业。
可以说,工资条例卡在不合理的国民收入分配现状。国企拥有特殊优势,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并非力不从心,关键是他们不愿意让职工分享企业发展成果,不少国企反对“同工同酬”就是明证——这些国企的高管获得高额工资,正是以普通职工获得较低工资为代价的。另一方面,国企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人,正式职工的平均高收入也是以劳务派遣工人低收入为代价的,如果实行“同工同酬”,势必损及正式职工的既得利益,他们自然反对。说到底,工资条例卡在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上。
要让民众分享发展成果,非下大决心不可,其中关键在于政府以足够诚意让利于民,对收入分配领域各种不合法不合理现象施以重拳——不少国企竟然反对“同工同酬”,难道监管部门不该管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