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一财
出台相关措施来提升上市公司分红水平,被认为是证监会新任主席郭树清上任后的“第一把火”。而在本周即将上会的IPO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就已经被作为重大事项进行提示。
这一变化源于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分红事宜的最新监管政策。11月9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在解答四大市场热点问题时表示,下一步就加强上市公司回报,拟出台一系列具体措施,包括:当前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开始,须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细化回报规划、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并作为重大事项加以提示,提升分红事项的透明度。“从首发环节对分红政策提出要求,是从信息披露角度提出的要求,一个公司怎样回馈股东,要让投资者有明确的预期,这对上市公司来说不是特别大的障碍。从发行审核实务看,这与我们强调披露质量的一贯要求是一致的。”上述负责人当时说。
在目前已重点提示股利分配政策的5家公司招股书中,均确定了现金分红政策,现金分红受到更多重视。但从现金分红比例来看,却基本在10%的较低水平。
如千禧之星在招股书中承诺,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绿城水务、鞍山重机也承诺: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保险业龙头新华人寿同样承诺10%的年分红比例。
仅有苏州通润提出更高的现金分红比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五,或者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七十五。”
□声音
上市公司分红 远水解不了近渴
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近日指出,监管部门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分红的措施从方向上来说是正确的,但可能远水解不了近渴。华生指出,从我国上市公司的现状来看,剔除金融股和一部分大企业,市盈率水平大概在30倍以上。因此对于90%以上的上市公司来说,30倍的市盈率相当于收益率不超过3%,即使全部利润拿出来分红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也很有限。而按照国际惯例,上市公司一般会拿出百分之四五十的税后利润进行分配。这样来看,国内股市每年分配的平均水平收益率不会超过1.5%,并不会改变目前股票市场投资回报的整体状况。
分红方案
要给小股民发言权
山东高校教师李允峰建议,要认为,如果能在提升中小股东对上市公司治理发言权上使使劲,或许能事半功倍。在这方面,李允峰建议,一要建立股东类别表决机制。按股东类别不同,在分红政策的制定上实行股东类别投票机制,从而避免非流通股股东操纵分红政策,侵害流通股股东利益;二要降低中小股东行使提案权的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