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青松 方锦燕 实习生 戴江海 文/图
本报讯 捡到别人丢失的财物,你会怎么做?寻找失主,婉拒酬谢?
对于芗城区的黄顺茂来说,这些他都做到了,但他却提出了要求,也是唯一的要求——希望失主以后捡到东西,也能把东西还回去。
昨日下午,在市区江景花园6幢一家食用油配送店,失主黄女士一见到黄顺茂,就赶紧上前招呼,一定要认下这个“弟弟”。
失主:都不指望找回,却遇到好心人
黄女士:11月1日晚上7时许,龙海颜厝镇一个老姐妹家里办喜事,我和朋友骑摩托车去祝贺。一小时后,我带着喜糖返回市区。走到九龙大道新城车站附近,低头一看,我发现放在摩托车踏板上的黑色皮包不见了。那里面不仅有刚取出来做生意的1万元现金,还有金戒指、金项链、金手镯等饰品,及数张银行卡、相关证件等。当即,我们顺着原路返回寻找,一路找到办喜事的姐妹家里,都没有发现自己的包。
画面音:见此,黄女士肯定皮包被人捡去了,只能自认倒霉,还准备挂失银行卡、补办证件呢。3个小时后,也就是当晚10点多,她接到漳州市110指挥中心民警的电话,得知丢失的皮包被一个好心人捡到了。
好心人:不是你的东西你不能强占
事情很巧,当晚8点多,黄顺茂刚好骑着摩托车送货经过颜厝下庄村。
黄顺茂:远远就看到一个黑色的东西扔在马路中央,发现是个皮包,就下车捡了起来。拉开拉链,一叠红色的人民币赫然出现在眼前,一看到钱,我就肯定这个包是有人遗失的,但当时赶着送货,就没有马上去找失主。
是你的东西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东西你不能强占。我检查皮包时,发现了驾照和借条,曾试着按借条上的联系方式,一一打电话过去询问,但却都无人接听。我更加担心了,驾照显示,丢包的人是一个女子,万一她找不到包,着急了,想不开去轻生,那可会出人命。我当即报了警,110指挥中心通过驾照上的信息联系上了失主黄女士。
面对面:谢绝酬谢,提出特别的要求
记者能获知黄顺茂的好人好事,要多亏失主黄女士的“软磨硬泡”。
以前,媒体上报道那些拾金不昧的好人,黄女士都不信,“这个社会见钱眼开的人多了,没想到好人真的在我身边出现了,我心里非常感动,这样的好人一定要多宣传”。为此,黄女士提出向媒体报料,但被黄顺茂拒绝了。听闻本报开设的“好人力量”版块的内容,黄顺茂才在黄女士的劝说下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两人见面时,黄顺茂谢绝了酬谢,却提出唯一一个要求,就是希望黄女士以后捡到别人东西,也能把东西还回去。
黄顺茂的母亲记得,捡到皮包的当晚,一些邻居都劝儿子把包里值钱的东西留下来,听说要还包,他们还一直笑他傻气。“我们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教育方式,只是这孩子从小就有自己的坚持,一直不贪人便宜,在小区里几乎人人都夸他乖。”
其实黄顺茂从事食用油配送工作刚三四个月,对他而言,这一大笔钱和首饰,他要辛苦工作很久才能赚来的,但他肯定地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捡来的钱还回去才会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