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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XZA16版:漳州新闻-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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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8日
解决市区停车难,学习厦门立体停车经验
新浦路和长途汽车站 规划兴建两个停车楼

目前,漳州全市汽车总量已达到16.8万辆,停车位严重不足
车位紧张,小车直接停在路边的非机动车道上

N本报记者 萧镇平 白志强 文/图

本报讯 如何缓解停车难,是漳州许多市民关心的问题,目前芗城区和龙文区汽车总量达5.3万辆,市区道路临时停车位却只有6700多个。在今年初的两会上,就有3位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希望有关部门解决停车难问题。

昨日记者获悉,为缓解该问题,漳州规划局正在规划兴建两个停车楼,目前已进入前期阶段。上个月,市领导许荣勇、李惜真带领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执法局、交警支队等部门负责人和芗城区、龙文区有关领导前往厦门,学习考察利用停车楼缓解停车难的经验和做法。这将是漳州市区首次从平面停车场向立体停车场发展。

人大建议

自2004年以来,漳州汽车保有量迅速驶入“快车道”,呈爆炸性增长,6年间差不多都以每年27%的速度递增。去年一年,全市新增汽车近4万辆,目前漳州全市汽车总量已达到16.8万辆,其中芗城区达4.1万辆,龙文区1.2万辆,漳州车管所预计今年全市将突破20万辆。根据有关标准,一部车至少要配套0.4个公共停车位;据交警部门统计,目前漳州市区的道路临时停车位累计共6700多个,停车位严重不足。

昨日下午,沿着建设路、瑞京路、南昌路等,记者看到,路边划定的停车位都已停满车辆,甚至一些没有画停车线的地方也被车辆占用。

其实早在今年初的两会上,市人大代表罗添扬、王平、腾秀兰分别提出议案建议,希望有关部门加快停车场的发展规划,运用多种方式筹资建设大型立体公用停车场或社会停车场,鼓励企业和个人经营社会停车场。

议案中还建议要新建、改建大型公共建筑、商业区、风景区、旅游区时,必须按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建住宅小区要配人车分流的地下停车场并超额配置停车位。他们同时提出有关部门可以利用经济杠杆提高停车周转和停车资源利用,例如认真研究停车收费政策,区别中心城区和偏远地区、白天和夜间、占道和停车场(停车库)等不同类型和时间段,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

部门解决

收到人大代表的议案后,6月、7月相关部门进行回复,提出一些缓解措施。

市规划局:

兴建两处大型停车楼

借助城区改造,加快新区建设步伐,疏解老城区过密人口,从而减少老城区停车需求;在停车需求较大的地段,特别是老城区,结合国有土地出让权设定规划条件,尽量考虑多设置公共停车位。

出台鼓励措施,开发公司新建住宅小区时,若提供一定数量的社会公共停车泊位,可抵一定数量的建筑面积。

严格把关,确保停车大户配足停车位。目前,漳州市医院、中医院等停车大户,停车位严重无法满足社会需求,漳州规划局审批这些单位的新建改建项目规划中,要求一次性建足够的停车位。

停车楼占地面积小,却能提供更大、更多的停车服务,漳州市规划局会同芗城区政府和漳州市国土等部门,正规划建设两处大型停车楼。一处是原钟表厂地块(即新浦路中段,现在的现升利鞋厂地块),具体停车位的数量尚未确定;另一处是等长途汽车站搬迁之后,原地会配套一个有300个车位的停车楼,以满足漳州大酒店及周边地区的停车要求。

城市管理执法局:

整治商家占公共停车位的违法行为

漳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认为,车多停车位少,有原因:一市区整体规划建设的历史遗留问题,人行道设置较窄,不利于停车位的设置,公共停车场规划不足,无法满足现今需要;二有些已建停车场被挪作他用;三不少街道规划建设不完善,人行道没有画停车线。

针对这些问题,2007年2月以后,城管局对漳州市区路沿石以上车辆停放实施管理,部分商家占用停车位或以其他形式改变停车位用途的行为,除了进行宣传教育外,还对屡教不改的商家进行查处,重点集中整治车行等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违法行为。对路沿石以上的人行道进行专项调研,重新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位,做到设置科学化、布局合理化。

市公安局:

恢复挪为他用的停车场

漳州市公安局向政府提出工作建议,通过行政立法,明确规定今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大中型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住宅区,必须按规定配大型停车场或停车楼,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已被挪作他用的地下停车场(如中闽百汇、新华都)等,建议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恢复其原有停车功能。

公安局回复,要全局部署、统筹安排、尽快建立起市区停车管理体系,对市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统一管理,按照路段与时间段计时收费(即类似于厦门等城市的咪表收费),费用统一由政府收取,用于改善市区的停车设施。此外,实行停车场建设市场化,多渠道开发建设静态交通设施,在市区几个主要繁华地段,设置立体化停车场(停车楼),减少临时停车泊位占用道路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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