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1年11月18日
  2. 3上一期  下一期4
  3. 按日期查找
第XZA16版:漳州新闻-都市

  1. 版面导航
2011年11月18日
顾客寄存的酒水
超期不能“没收”

N通讯员 蔡金栋 陈飞鸿 本报记者 黄颖

本报讯 商家称顾客寄存的酒水已超过规定的寄存时间,拒绝退还。17日,在漳浦县12315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市民王先生终于拿回寄存在漳浦某娱乐城的28瓶“百威”啤酒及半瓶的“轩尼斯”干邑葡萄酒。

10月3日,王先生和朋友在该娱乐城消费后,将剩余酒水寄存在娱乐城。11月16日,王先生再次到娱乐城要领取寄存的酒水时,却被告知酒水寄存单已超过期限,被电脑系统自动消单,无法领取。

接到投诉后,12315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调解,查实情况后,对娱乐城设置期限、剥夺消费者自由领取寄存酒水的“霸王条款”进行批评。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