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标发微博低价卖房”追踪
N扬子晚报
本报讯 22日,陈光标发微博称,欲将自己5年前在南京、上海、海口、广州等地投资的商务办公楼、门面房和商品住宅,按照当时购置价格的9折进行出售(详见本报11月25日N18版报道)。
前晚,陈光标在微博上以视频和文字公布了卖房的操作事宜。
首站选择南京
低价卖房计划从南京开始。对于此次低价出售的房产,陈光标说,“这些房产主要是门面房和别墅,即便是位于南京太平门花园的房产,也是两套打通,用的一个房产证,面积大概为400平方米。”对于网友所质疑的,陈光标的房子到底是否存在,在记者的要求下,他把部分房产证拿给记者进行鉴别。记者发现,在陈光标的房子中,即使是商品房,最小的房子也是400多平方米。
根据陈光标发的微博,购房者必须是有南京户口,并且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包括全国道德模范、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抗震救灾英雄模范、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等。
陈光标说,因为自己买房时是全款支付,所以此次买房者也必须全款购买,不可分期付款。对于买房者的资金来源,他考虑可以通过公检部门进行调查。
30日前可微博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可以在陈光标的微博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1年11月30日。陈光标表示,这样公布出买房者的信息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投票超过80%且无任何违规行为的才会卖。
另外,在所有情况都符合之后,进行过户并进行公证,过户后的房产不得买卖或转让,发现违反,陈光标表示自己有权按照出售价格原价回购。
如此之多的限制要求,那如果没有人符合怎么办?陈光标说,“如果到期没有符合要求的购买者,则作为‘流标’处理,不考虑出售了。”同时他说,南京的成为“流标”,说明在其他地方的低价售房也进展不下去,就不会在别的城市推行了。“我企业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到时候就不继续售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