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王庆平
本报讯 年底,正是各家汽车经销商冲刺保销量的关键时刻,虽然圣诞促销活动也是办得红红火火,但在这个节骨眼上,漳州不少经销商也遇到了烦心事——退单。
今年年底各家车行多多少少都遭遇过退单。漳州一家合资品牌经销商老总告诉记者,单单这个月,他们就收到了4张退单,主要是银行车贷审批不通过,“其实他们的条件都还是可以的,要是在平时肯定能够通过。只是年底银根紧缩,放贷要求比较严格”。
银行办不下贷款,很多客户此时就会动摇,而且他们不见得愿意接受汽车金融公司,因为汽车金融公司的贷款,利率要比银行商业贷款高一些。除此以外,银行无法通过的客户,有些也无法通过汽车金融公司审核,这不可避免地造成退单。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种情况,就要看当初跟客户是怎么约定的。如果客户已经做好全款支付的心理准备,那么这个交易还是能够完成的。”
而另外一种退单情况则是客户主观上造成的,尤其是现在,车行优惠活动频率和力度都这么高,很多人在活动现场一时脑热,很容易就签单。而这些客户往往也是退单的大户,有些客户在签单之后又听了其他车行销售顾问的劝说过来退单,这显然是不厚道的。
上述经销商总经理这样告诉记者,虽然车行确实已经收到一笔定金,金额不一,5000、10000的居多,但遇到这种退单,销售顾问还要费尽心思去挽留。如果客户去意已定,“那该退的还是要退。没有必要因为这点利润去得罪一个朋友,大家好聚好散,或许以后还是会有机会的!”
对此,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表示,消费者首先要明确所交款项是订金还是定金。订和定,虽一字之差,在法律上却有重大差别。订车合同,是一种意向性合同,购车时还须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其订金性质为预付款,买卖关系确立后,订金冲抵车款;定车合同所付定金,是合同履行的担保,如签订合同后买方反悔不买约定车辆,买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汽车销售商未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提供汽车,应双倍返还定金。